28-365365成立于1994年9月,下设14个科(处)室、1个电税管理中心和4个分局(局),管辖琅琊区地税局、南谯区地税局、天长市地税局、明光市地税局、来安县地税局、全椒县地税局、定远县地税局、凤阳县地税局等8个县(市、区)局。截至2016年12月底,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1023人。
主要职责: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担负着个人所得税、资源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印花税、契税、耕地占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土地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和烟叶税等12个税种和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水利建设基金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教育附加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等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等职责。
2016年,全市共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1444487万元,同比增收59862万元,增长4.3%。其中,地税收入963302万元,同比增收28697万元,增长3.1%,可比口径增长29.3%;非税收入61854万元,同比增收767万元,增长1.3%;征集社保费收入419331万元,同比增收30398万元,增长7.8%。
28-365365先后被授予第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十一届“安徽省文明单位”。2008年,被授予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;2011年,被授予第三批“全国文明单位”,2015年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。连续三届被省委、省政府、省军区表彰为“拥军优属模范单位”。2006年,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“援建军营图书室,共建学习型军营”先进单位。2008年,被中组部授予“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单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