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凤阳县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
(一) 稽查局
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;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方税稽查和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、查处工作;查处或参与查处偷税、抗税、骗税等涉税案件。
内设综合股、稽查股、审理股、执行股等4个股。
局长:曹国昌 0550-6713150
(二)征收管理分局
负责县本级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、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;开展本级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,负责县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。
内设综合股、纳税服务股、管理股、计会股等4个股。
分局长:侯发毅 0550-6736730
二、 凤阳县地方税务局派出机构
(一) 城关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王明忠 0550-6739712
(二) 工业园区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赵 强 0550-6679338
(三) 小溪河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罗 林 0550-6466570
(四) 板桥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陈献军 0550-6542929
(五) 临淮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王长淮 0550-6576366
(六) 总铺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凌骁炜 0550-6391069
(七) 大庙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林 超 0550-6652600
(八) 刘府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钱 明 0550-6182416
(九) 武店分局
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、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、基金(费)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。
分局长:朱家奇 0550-6289537